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建成区内所有集体土地;养马岛办事处的所有行政村;宁海街道办事处的所有行政村;文化街道办事处除高格庄、永安庄、义和夼、嵎峡河、顾家庄、阎家疃以外的其它行政村;鱼鸟河街道办事处的北官庄东、北官庄西、南官庄东、南官庄西、七里店、姜村、小埠子、于家庄村、直格庄村、张家村、北留德庄村;武宁街道办事处的常留庄村、南塂村、上武宁村。补偿标准:区片价:62000元/亩;基本农田:74400元/亩;建设用地:62000元/亩;未利用地:49600元/亩。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化街道办事处的高格庄、永安庄、义和夼、嵎峡河、顾家庄、阎家疃;鱼鸟河街道办事处除北官庄东、北官庄西、南官庄东、南官庄西、七里店、姜村、小埠子、于家庄村、直格庄村、张家村、北留德庄村以外的其它行政村;武宁街道办事处除常留庄村、南塂村、上武宁村以外的其它行政村;大窑街道办事处、姜格庄街道办事处、高陵镇、龙泉镇、玉林店镇、观水镇、王格庄镇、水道镇和莒格庄镇的所有行政村。补偿标准:区片价:57000元/亩;基本农田:68400元/亩;建设用地:57000元/亩;未利用地:456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1)耕地 11.7855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即1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即2 2.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为0.75万元公顷。2)其它农用地 3.4426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即12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即9万元公顷。3)建设用地 16.6514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其所在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即12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其所在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即9万元公顷。 2、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实行农业安置、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相结合。 3、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有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定城国土资源所。 4、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