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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4)国务...
下面为大家解答“标准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也就是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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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只要农民工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且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其与城镇居民一样,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法采取分类税制模式,农民工取得收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农民工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定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发放工资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税款,以其实际收入扣除法定费用后,按5%至45%累进税率纳税;二是农民工在短期内提供劳动服务,按“次”或按月取得劳务报酬,由支付人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税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额20%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三是农民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至35%累进税率纳税;四是农民工因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每次超过一万元的,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 鉴于建筑安装业普遍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王成忠反映的问题,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且工程承包人已经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含农民工应缴纳的税款)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农民工则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农民工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只要农民工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且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其与城镇居民一样,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税法采取分类税制模式,农民工取得收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农民工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定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发放工资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税款,以其实际收入扣除法定费用后,按5%至45%累进税率纳税;二是农民工在短期内提供劳动服务,按“次”或按月取得劳务报酬,由支付人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税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额20%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三是农民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至35%累进税率纳税;四是农民工因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每次超过一万元的,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 鉴于建筑安装业普遍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王成忠反映的问题,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且工程承包人已经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含农民工应缴纳的税款)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农民工则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农民工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特别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于2018年8月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基本减免费标准计划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元%到45%新税率水平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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