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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
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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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1.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员工受伤后公司支付误工费做账应该根据不同的时期做不同的账目,就比如说报销时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以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末时是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以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管理费用等。 2.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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