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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当地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南...
根据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后待遇标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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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
如果是工伤,经过工伤认定流程,之后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具体伤残等级之后,如果单位有为之购买工伤保险,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站索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向单位索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为之购买工伤保险,这些赔偿项目都是需要单位一方承担。
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已期满: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如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此时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可不用额外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有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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