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者的区别有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
没有区别,分部多指公司方面业务的分支机构,但是其他机构均归为公司直属,都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权利都会得到保障。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公司法的角度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格)证书即可,无需另行办这些证。但如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超出总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区域,并对外挂牌的,则应单独在经营地办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理,如总公司的的资质证限定了使用区域的,其所涉分公司超出此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应重新办证。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发生法律纠纷的,由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其余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债务由其财产承担。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意见》第四十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设立方式、法律地位、受控制方式等方面不同。具体而言: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且无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1,717人已浏览
547人已浏览
18,5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