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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用,不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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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些复杂的,如果有以下的情形,很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否则,不侵权: 产品或外包装上没有明确标明你公司的名称、产地等表示产品来源的显著性文字信息,而只有这几个英语单词,则消费者只能从该英语文字上猜测产品的来源,极易使得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或联想,如此,将会导致与VOLVO公司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混淆。则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从而构成侵权。 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形,则属于正常、合理地使用VOLVO公司的商标指明产品的基本信息,从而不构成侵权。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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