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
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而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交强险应赔付部分也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显然是违法削减了受害人依法应该获得的最基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因此对方车主应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对于超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部分,再由双方按照过错责任比例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们可以主张车辆所在单位和车辆驾驶员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该单位具有其他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66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3,7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