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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发生效力。 1、在确认借条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真实(即印章系有代表权的人加盖)的前提下,即使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而非公司法定名称章,仍...
没有加盖公章,一般对方不认可的话,你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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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
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还应符合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发票要具备合法性。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取得原始凭证时要注意辨别真假,虚假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销凭据。二、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需具备有效性。 1、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军队总后勤部监制的收款发票、邮电、航空等行业专用票据亦为合法有效。 2、从公司、企业或其它营利性组织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3、如工作特殊需要向自然人购买物品或接受服务由对方出具签字收款的收款条,但应注明事由、数量、单价、金额,并经经办人、负责人、验收人签字。 4、外单位自制的内部收据及三联单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法律意见】盖收款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都有效。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法律规定,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该规定没有指明发票上具体应该加盖单位财务印章还是发票专用章,只是指明应加盖两者之一.综上所述,在给客户的票据上盖财务专用章,还是发票专用章,或是在发票上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做法都是正确的。法无禁止皆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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