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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1、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届满时为止,如果之后双方决定续约的,也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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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1)劳动者未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2)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4)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只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才可以因期满而自然终止。 2、在劳动合同续延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而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者在劳动合同续延期间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医疗期的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为法律明文规定,除特殊情形(如特殊疾病申请可延长外)一半属于固定期限。而病假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健康权和休息权,根据患病的实际需要而确定,属于弹性区间,未有法律明确限定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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