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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申请人须专注于一项业务,综合企业及投资公司不符合资格,不属于接纳对象; 2.两年活跃业务记录,但不设最低盈利规定; 3.最低公众持股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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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证券公司进行办理,提交申请。单笔融资融券合约(或交易)不超过6个月。 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单笔合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限。 融资融券开通后,账户里低于50万在融资融券合同有效期限内是不会被取消资格的。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必须符合《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途径; 8、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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