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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起诉书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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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处理方式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首先,准备诉讼资料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其次,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后准时开庭,最后法院根据诉讼请求和证据资料判断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可以在其常住地起诉离婚,但需要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准备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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