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肢解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认定分包主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工程发包方能解除合同发包方能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提单转让的形式通过提单的转让或流通,可实现其上所载的货物买卖或转让,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收货人”一栏记载内容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这三种提单遵循不同的转让规则。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对提单的转让规定了三种形式:“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从总体上讲,提单转让与两个环节密不可分:背书与交付。据此,提单转让分为两种情况,背书加交付转让和不经背书转让(即交付转让)。交付的含义明确,即提单的转移占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