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6年1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
现在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1月20日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2014年3月1日,上海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关于生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方面表示没有限制。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是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一方是独生子女。或者,夫妻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另一方是独生子女。2013年11月16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透露,市卫生计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公共服务配套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应对短期内可能出现的生育集聚现象。同时,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做好人口出生预测,引导夫妻合理安排生育时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实现政策稳定衔接。
新的二胎政策目前已不适用,目前我国积极推进三胎政策,具体规定如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行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将入户、入学、入职与个人生育完全脱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5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