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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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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1万、残疾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2千)承担赔偿责任,你们的医疗费14万,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万元,其他的由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责任。 (2)但根据你的伤情,你已经构成伤残,伤残赔偿金保险公司最多赔付11万,不足以赔偿的,由车主和肇事司机赔偿。 建议了解清楚,肇事司机和车主的赔偿能力,为了保证将来能够获赔,必要的时候采取财产保全。 鉴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证据材料的复杂性,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
一、流程如下: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二、定损是流程中事故查勘里,保险人员进行定损。三、签订责任就没事了,钱是保险公司出的。你已经不需要跟他打交道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关于个人交通保险的相关问题,给您做出如下回答1、对方摩托车损失在赔偿范围,强制险下赔偿限额2000元,如不足则在商业险下赔偿,对于商业险下赔偿部分,需看事故责任,如您是全部责任,则对于超出2000元的剩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下全额部付,如是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则按对应比例承担责任,详见一下条款,上面写的很明确。2、对于三者人员人伤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您的强制险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强制险规定的很清楚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先行支付函,将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药品清单及病历相关材料递至保险公司,可以获得先行支付的赔款。3、保险公司对于人伤费用的核定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就在医疗费用上面,不论是强制险还是商业险,均要求用药符合医疗保险规定,但是伤者在医院用什么药我们说了不算,所以这方面我们需要多沟通。与医院方面达成治疗意见,建议医院使用医保药品。4、前面所讲的情况均在您在此事故中有责任的前提下,如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只需要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下无责赔偿部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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