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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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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告诉才处理指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介入管辖。除非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见,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均属于自诉案件,应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者最严厉的一种惩罚,所以对犯罪的认定必须要准确,要严格依据法律判断。对加害人行为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其侵犯的不同社会关系以及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具体分析。同一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当然决定了对其的不同认定,既可能是追究刑事责任,也可能是追究民事责任,或者两者都予追究。 诽谤罪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就必须证明这种虚构的事实是加害人捏造且四处散布的。同时,还必须证明上述行为情节严重。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我国法律只规定对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受害人精神受损这一请求,不属于物质损失范畴,不能单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所以,受害人尽管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单独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之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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