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应当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提出,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应当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提出,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不应诉,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缺席判决。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