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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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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因为意外发生车祸,不会被判刑,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如果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则一般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交通肇事后隐藏或者遗弃被害人,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往往会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判刑。 【法律依据】
如果是在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因为意外发生车祸,不会被判刑,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如果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的,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则一般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交通肇事后隐藏或者遗弃被害人,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往往会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判刑。
涉嫌交通肇事罪。您好,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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