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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个人私自把两个人拍照的相放上空间上,但未有问经当时人同未经同意是否已造成侵犯个人肖像权?

2022-07-14
如果把别人照片擅自发到论坛,使其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或物质损失,则构成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以“营利为目的”的,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是以赔礼道歉的方式解决,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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