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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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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权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 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 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
起诉探视权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举例来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 二、证明探望权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等。并且上述文件应该已经生效; 三、证明侵犯权利的证据。举例来说,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存在阻挠、逃避、教唆子女拒绝探望的聊天记录、录音等材料; 四、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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