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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有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在停工期间支付工资,相当于工资损失。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可以要求受害人支付工资损失...
对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有异议,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如果尚在认定中,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交异议;二、如果已经作出认定决定:1、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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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工伤认定异议行政案由可以这么处理: 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内。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2、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方对工伤中涉及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方对于工伤中涉及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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