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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是,违法行为人还不满14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了一些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处罚时效,...
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是控制自己行为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这样的一种不予处罚,实际上就是因为行为不构成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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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一般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有,行为当事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清醒的认知,或者行为当事人没有满十四周岁,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或者当事人没有造成太大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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