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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价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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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明确禁止出售、饲养食人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陕西、重庆等省市有地方性法规,对没有销毁的食人鱼一旦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最高五万元的罚款。各地方禁止饲养食人鱼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为了国家的大好河山不被外来物种侵犯,还是自觉不养,养了也不要放生。饲养的时候,尤其要咨询当地渔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禁止性规定。食人鱼拉丁名为Serrasalm snattereri,学名纳氏锯脂鲤。原产亚马孙河流域,分布在南美洲北部,以凶猛闻名,俗称“水中狼族”。食性杂,群体觅食,猎食水中任何移动的东西,尤其对血腥味敏感,任何一点血腥味都会激起大群食人鱼的疯狂攻击。一旦流入自然水域,必将打破现有的生物链,威胁土著鱼类并破坏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的破坏是不堪设想的。国际上对外来物种的管理相当重视,有一系列的国际性、地区性的条令法规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为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第八条规定:必须预防和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关于地中海特别保护区的巴塞罗那公约附加议定书》(1995年6月10日)规定,禁止引进可能对公约使用范围内的生态系统和当地物种造成有害影响的物种。目前美国已有21个州禁止养殖食人鱼。同时还专门成立了由联邦环境保护局、农业部和国防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计划。
近些年来,我国对破坏自然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于禁渔禁猎期的捕捞捕猎行为也是严惩不待。因此,在禁渔期捕鱼是完全有可能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就是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那么怎么样才属于情节严重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呢?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所以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数额,或者使用被禁止的捕捞方式捕捞的,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近些年来,我国对破坏自然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于禁渔禁猎期的捕捞捕猎行为也是严惩不待。因此,在禁渔期捕鱼是完全有可能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就是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那么怎么样才属于情节严重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呢?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四)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五)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六)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所以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数额,或者使用被禁止的捕捞方式捕捞的,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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