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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出售、购...
一、如果是累犯,从重处罚;不得缓刑或假释。销售假药超过20万的,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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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施行,五万的分别是以前的刑法规定,已经不适用。照顾小孩不是法定的量刑情节,法官会酌情考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烟草属于特许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买卖,买卖数额达5万元或者获利数额满2万元或买卖卷烟二十万支以上,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225条: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2、如果你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卖了本地限卖的烟草,则会被烟草稽查部门行政处罚。不会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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