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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间不一致导致付款时间不一致出口方迟迟不给付款行应如何处理

2022-05-04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的特点是出口人收汇迅速、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 在即期信用证中,有时还加列电汇索偿。这是指开证行允许议付行用电传等电讯方式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各种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应立即用电汇将货款拨交议付行。因此,带有电汇索偿条款的信用证,出口方可以加快收回货款。付款后如发现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开证行或付款行有行使追索的权利。这是因为此项付款是在未审单的情况下进行的。 2.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L/C)和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C)。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L/CPayableatsight)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开证/付款行将即期付款,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贴现费用(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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