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度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提交以下此材料: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地税局网站下载)一式二份;社保补交明细表(前台领取)一式二份;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补缴期间公司财务应付工资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补缴期间公司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补缴期间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录入招工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制);历年正式职工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