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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分公司可以汇总缴纳:是指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用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税收征收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看下属公司的性质,下属公司如果是指分公司,那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就是总分关系;如果下属公司是独立法人,即为子公司,那就是母子关系。当然有时候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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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公司和分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总公司其实是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来代理它的意思来行使营业活动。即分公司所行的行为最后的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2、与分公司不同,子公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本身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如果有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身份作为民事诉讼主体。但如果分公司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的,你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如果分公司2已经接管分公司1的所有业务,且具有营业执照的,你可以起诉分公司2;同时也可以起诉总公司要求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3、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 5、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6、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7、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8、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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