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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不一定有精神损害赔偿,而是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能,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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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所讲到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只要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条件的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而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对精神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根据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原则可以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写入离婚协议当中。
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对精神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根据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原则可以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写入离婚协议当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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