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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Inj ryIns rance)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
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编辑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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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的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保险金额为20万元,则保险公司按照20万元一次性赔偿受益人;因意外造成伤残,保险公司按照伤残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意外保险金额为20万,10级伤残可获得的就是2万元,9级可获得的赔偿金4万元,以此类推。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了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每天计算固定的金额赔偿住院津贴费用。
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编辑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范围主要覆盖以下几个方面: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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