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的处理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宾馆租赁方装修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因身体原因,欲将营业中宾馆对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经营。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宾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宾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名称:登记业主:经营地址:宾馆面积共约平方米,已作装修。乙方承租面积约平方米,甲方自行留用面积约平方米,留用位置见附件平面示意图。甲方需将留用的地方按双方约定间隔封闭并另行开门行走,费用甲方承担。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该附件作为乙方租赁期满宾馆交还甲方时的依据。 第二条乙方承诺乙方保证租赁期间守法合规经营,不利用宾馆条件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的原因和行为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再参与宾馆任何的经营和管理,宾馆如因乙方的原因和行为,受到公安或其他部门的处理或处罚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的部分计算方式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