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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私核材料罪怎么认定(1)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核材料属于违禁品,国家禁止这些物品自由流通,其性质不同于可合法流通的一般...
走私核材料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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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1、根据本条规定,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大量走私的;走私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严重的主犯;因走私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了严重的国际影响的;等等。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本条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根据本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辑私的,应以走私核材料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核材料本身就是属于违禁品,因为核材料是制造核武器的关键,而核材料的使用也有一定的针对性。若是发生走私的行为,往往会造成一定的后果,其性质也是很严重的。而在走私核材料的时候,对具体核材料的数量并没有作出要求,不过成立走私核材料罪需要达到严重情节,否则的话无法认定为本罪。
1、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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