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正确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与男子平等的家庭财产权和子女监...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仍可按现行规定享受15天晚育假,也就是可以休143天产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现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即,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仍可按现行规定享受十五天晚育假。在不考虑特殊情形(如生育多胞胎、难产等)前提下,生育一胎(且符合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休产假98+30+15=143天;生育二胎,可休产假98+30=128天;其他特殊情形的,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当上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对于晚育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另外,如果是剖腹产的话,还可以增加30天的假期。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而深圳的晚育妈妈们,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5天晚育假(一胎)=143天。另外,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 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政策奖励假(即二孩以内)=128天。根据最新的《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这一规定,深圳拟在此基础上给“妈妈”增加30天产假,达到158天。
休产假员工需向公司提供什么资料: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范的就是公民的生育行为 计划生育政策,保护的是已婚夫妻的生育权利任何未经登记结婚的生育行为都可以认定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行为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行为的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都会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1,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