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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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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这样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时间:误工的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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