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2、所在地街镇政府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对在适养区内且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
1、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2、所在地街镇政府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对在适养区内且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二,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首先征求当地畜牧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同意后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备案,然后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施工后到当地畜牧主管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进行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申请养殖场需要如下手续: 1、养殖户建养殖设施,须临时用地手续,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就按违法占地处理。 2、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条件如下。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a、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b、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c、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d、有专职人员; e、出入口应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g、防疫制度还要健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3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