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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三十一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XX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 (1)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接生、手术、住院和药物费用; (2)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
一般情况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并且是支付终身的,其计算方法如下: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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