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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婚姻的宣告(一)须经申请。申请人包括: 1、婚姻当事人。 2、利害关系人: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未达到婚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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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辖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针对于婚姻无效,必须是要满足在民法典之中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中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满足民法典之中对于婚姻无效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宣告此段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也可以双方直接进行协商离婚将此段婚姻结束。
禁止的情形如下: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
人民法院应以判决书的形式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情况有: (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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