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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男方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来争取孩子抚养权: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公开咨询,现根据您陈述的事实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回复如下,以供参考:离婚时,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已经满了两周岁,就不再属于法定的哺乳期,争取的孩子的抚养权则需要提供更多己方对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比如:经济基础、工作稳定、身体健康、孩子幼小、孩子自小如谁一起生活,住房条件等等。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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