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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借的时候是否有银行打款记录?如果有,可以作为证据。 2、出借和债务人取回借条的时候是否有其他人在场?如果有,可以作为证人。 3、借条被拿走是什么情况?您自愿的还是被胁迫的?如果是自愿的,您和借款人之间应该比较熟悉,不一定就不还款了;如果是被胁迫的,可以马上主张还款,因为此时借款人可能已经没有还款意愿。
1、借条被拿走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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