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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做好本院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和申诉、申请再审等案件的审查、立案、登记、送达、网上公告送达、排期、移送、督查工作。 二、接...
他想知道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职责有哪些,可以看: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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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1申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的,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就近到我省户政办事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证件挂失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申请表》。 3派出所窗口民警、居住地社区民警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签注是否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审核意见。
法院立案庭的工作职责: 1.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2.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3.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4.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5.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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