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城乡规划的审批,按照《中华人民...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全省范围内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省域交通、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其他城乡规划确需修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城乡规划的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3人已浏览
3,509人已浏览
2,126人已浏览
1,0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