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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确保该项的: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子女...
符合当地转学籍就读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转学籍手续:《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5)学生因家庭迁移,或有其它正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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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户籍很有可能托管在大学保卫科;首先需要去保卫科查询你户籍移转情况,然后去学校下去的派出所户籍部门查询户口所在情况和户口移转情况;如果户口还在学校所在辖区的派出所,直接开具迁移证,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即可;如果没有在学校,退回原籍了,那你没有去办理,就会变成黑户,而且你没有毕业,就没有报到证,只能回当地公安部门户籍科查询补办迁移证是否能够重新上户。
1、不可以: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 2、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应辖区当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为子女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 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当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第八条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的; 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5.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1、带上你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你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再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就行了。 4、你的户口是跨省迁移,可能会麻烦点。如果在省内只需带上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迁移手续就行了。因为户籍管理现在都实行了微机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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