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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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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请看以下说明: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此问题所谓的异地是指妻所在地还是夫所在地?但是都可以诉讼离婚。 1、妻在妻所在地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妻在夫所在地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夫妻需要异地起诉离婚的,由起诉方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失踪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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