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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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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您说的营养费具体指什么。可以主张的具体如下一、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辅助器具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五、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些具体意见》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来确定的。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在20%到30%之间支付。最低抚养费标准是2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城市人均消费支出确定抚养费。比如青岛市城镇户口可以按照青岛市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抚养费。这个标准每年都是变化的,建议有相关需要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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