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人不支付国家赔偿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应当注意及时性。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
根据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赔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的办事机构。从赔偿法实施八年以来的情况看,目前赔偿机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凭赔偿决定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不支付的话,如果赔偿机关是法院,你可以向人大或上级法院反映;如果赔偿机关是行政机关,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违法科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及时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财产已被损坏、灭失,以及由于查封、扣押、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当按照直接损失予以赔偿。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是指现存财产或者利益的减少。赔偿直接损失,就是赔偿已经发生的确定的损失,而不包括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预期利益。例如:某行政机关违法没收个体工商户陈某经营的1000公斤大米,并进行拍卖,此时,1000公斤大米是陈某的直接损失,应当将拍卖所得价款返还给陈某作为赔偿,但是该1000公斤大米如未被没收可以进行正常销售的利润,则属于不确定的预期利益,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管理。当年实际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超过年度预算的部分,在本级预算预备费中解决。 2、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3、财政机关审核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时,发现该赔偿义务机关因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或者超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赔偿的,可以提请本级政府责令该赔偿义务机关自行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4、各级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赔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核拨制度。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