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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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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按其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其它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按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确定补偿标准。(二)青苗补偿标准。种植一年两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的一季产值补偿;种植一年一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补偿。(三)抢种、抢建的各类地上附着物不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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