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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您所说,治病钱您是不用归还的。婚姻关系解除与...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是针对债权人提起的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被告的债务诉讼,而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债务性质应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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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与丈夫商议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协议,但他反悔,我应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家庭财产情况证明 可以起诉,协议可以做证据。 2.丈夫的朋友作伪证说丈夫欠他5万元,对我不知情不同意的债务我是否可以免责 要看证据情况。 3.我的孩子1岁2个月,我是否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一般是你来扶养。 4.精神虐待如何定性如何举证 不是过错。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在债务诉讼中的夫妻债务的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对债务做了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其要求清偿;如果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连带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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