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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那么,政府对扶助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根据有关规定...
《残疾人保障法》第23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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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重残补助金或低保,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补助,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执照减免手续费;自己创业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金奖励;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请创业贷款贴息;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可免交保障金;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也可减免税金等。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鼓励残疾人自主选择就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人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所等方面照顾,按规定免除管理类、注册类和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费用具体包括(1)行政管理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向被管理对象征收的费用(2)资源补偿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开采,利用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者征收的费用(3)鉴定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或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检查、检查、认定、检疫等征收的费用(4)考试类费用,即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考试征收的费用,或组织人事部门职能强制实施检查、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律费用(5)。社会训练不是行政事业费用其他行政事业费用的管理。
凭残疾证可获得的优惠政策如下:1。税收优惠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残疾人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事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含35%),暂免征收所得税。所有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4、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减免规费5、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登记费、协会费、管理费减半。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人协会费适当收取。6、经核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免除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7、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残疾人就业人员超过30%的,按福利企业处理,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八、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登记费减半。九、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业务,规模较小的,免收管理费。如果规模较大(雇用帮手),残疾就业人员超过30%(含30%),管理费按批准标准的50%收取。3、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10。残疾人遇到侵权或者民事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确实需要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办理相关事宜。11、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需要上诉的,也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具体程序相同。4、残疾人劳动者权益12、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国残联教[1999]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裁员的企业,一般不安排下岗和裁员。残疾人所在单位应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有益活动,在训练、比赛和表演期间视为出勤。5、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13、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于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于农村户口的,由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五保户支持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6、残疾人免费参观14、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景点等场所。但是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活动除外。7、残疾人出行15、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免费携带必要的辅助设备。残疾人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为残疾人车辆提供便利。八、残疾人就业16、卫生局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盲人申请按摩所时,经市残疾人就业办批准后,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并简化相应的审批程序。17、地方税务局对残疾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残疾人个人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所得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可以减免的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8、国家税务局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的,不享受次优惠政策。)对于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的数量定额退还,每个残疾人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营业税3、5万元。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标分配、人员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九.辅助器具优惠政策20.免费适应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21、贫困缺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22、免费适应贫困0-7岁肢体残疾儿童的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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