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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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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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