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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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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二)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三)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散布协商过程中不宜外传的信息。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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