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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妻子不知情,但他们为何又写了借条呢?借条上是否为夫妻二人的亲笔签名?另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借款项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上,则就不应算...
应该是债务人吧,债权人是不用还的。首先,你要确定这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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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债务人吧,债权人是不用还的。首先,你要确定这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这些都是双方一起还的,看看是否属于其中一个吧,或是你把具体情况在说一下
对于不知情情况下签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应这个要看具体写欠条时的情况而定,如果你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是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的,则无法律效应。
你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买卖问题。事实上,农村土地买卖问题近年来一直是一个非常敏感和麻烦的社会问题和纠纷热点。而目前在你所遭遇的问题中,你方将处于一个非常被动和无奈的处境: 1、目前,国家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是严格限制农村土地买卖的。如果你丈夫本身不是林和村的村民的话,他是无权购买和使用由何先生所转让的上述地皮的。因此,你丈夫与何先生之间的土地买卖协议将是无效的,这样的话,何先生之子有权主张要回地皮。 2、如果你丈夫本身是林和村村民的话,则其与何先生之间的土地转让协议有效。但是,由于房产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因此如当时建房后房产证办下来其登记人为何先生的话,则在法律性质上该房产属何先生所有,因此,何先生之子有权对房产主张权利。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方目前仍持有当时你丈夫等人的土地转让协议原件及建房时的相关证据的话,你可以以此对何先生之子的主张提出抗辩,或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何先生之子配合你方变更房产登记。 你所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和专业,处理不好的话有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建议尽快携相关材料(土地转让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等)面询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处理,以免日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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