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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
具体情况要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规定来定根据该通知,自2011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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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补贴多少退役军人补贴如何规定找法为您介绍:一、入伍前是城镇居民(非农户口)的,且按非农户口入伍,退伍后享受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待遇。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安置。二、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退伍后按“那里来那里去”的办法安置,即回农村。不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待遇。三、征地农转非的安置。对从我区入伍时系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或复员的中初级士官,退伍后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在入伍期间凡土地被征用,其领取的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低于今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的,按今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给予补足,并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理;土地未被征用的,继续享受当地农村居民的有关待遇。
具体情况要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规定来定。根据该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适用对象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的核查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政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
农村六八周岁以上的无业(没有固定收入)退伍军人有补贴。依据2017年10月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也就是五年军龄的每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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